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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阴性的城市,充满了这些女子艳异的影子第9部分阅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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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和婚姻一样,不是寻找你喜欢的,而是适合的;对于公共标准如何转化为私人标准,这胖女人浑然不知。 李芬芳有一次趁她不在的时候,试用了其中的一只。 这种红被广告词里叫做“香槟红”--它象水晶杯里的香槟一样芬芳四溢,虽说“香槟红”是孱加了了冰块以后浓烈的红色被稀释,并不纯正,但是那种光泽带着肤浅直接的诱惑,深深地吸引了李芬芳的注意。它促使李芬芳重新发现自己——原来略加修饰的自己可以这样年轻漂亮。 在和我的对话里,李芬芳始终是羞怯的,她的声音柔和温软,已经掩盖了原来家乡的口音。那个来自于江北小镇的语音尖利,上扬的尾音常让人联想到被谋杀的尖叫,现在已经被消融在广义的普通话里。 李芬芳所唯一没有被改变的是皮肤对于温度的适应性,她说气温一升到38度她就燥热难眠,即使是在和她的男主人同居后住在有空调的大房间里还是这样。她皮肤上的热度已经永远停留在那个寒冷潮湿的江北小镇上,常常唤起她的记忆。 她说,我喜欢凉快。 我突然意识到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唯一缺点是太热了,这样的温度促使一切迅速地由成熟走向腐坏。 至于如何和她的男主人由雇佣关系变成后来的同居关系,她说,因为那几天,女主人回娘家去了,她就在家里洗澡。 说“洗澡”这个词语的时候,她暧昧而牵强地笑了一下,后来,男主人回家来了。 你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这样。最后一个人洗变成了两个人洗。 那么简单? 就那么简单。 他答应给她安稳的生活,现世的安稳,让她觉得心里沉沉,倘若她不伸手来抓,就会稍纵即逝。 他对你好不好? 他,也不是不好,他给我另外住着一套房子,还有人照顾我。他想起来,就会过来看我,忙的时候,就不记得了。不过有一次,被他老婆知道,带着自己家的兄弟打到门上,她揪住我的头发往门上撞,撞得额角都青了。她的两个兄弟更狠,一个拦腰抱住我,另一个使劲踢我小肚子,说是要打死我。 你有没有报警? 不敢。她有点惶惑地看我,头低下去。不敢,是我理亏。 所以以后她每次睡觉都要用铁链紧紧锁住门,生怕有人闯进来。李芬芳不喜欢自己住的那间房子,大而不当、装修俗气,白森森的墙映着黯淡的朱红地砖,潮湿、空气里泛着霉味,象一坐年久失修的古墓,在那里头,所有的一切静静的发酵、腐烂、死去。家里新添的一个小保姆名义上是照顾她,实际上随时随地监视她的举动,然后报告给那个男人。 我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那么,你爱他么?” 在我这个年龄,总是尝试用情感去看待两性关系,如果打算和一个人在一起,总认为多少要有爱悦的成分在里头。 李芬芳看了我一眼,低下头,“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是他的人了……还能怎么样?”她左臂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皮肤白皙的,那道蜷伏在臂上的伤疤显得更加可怖。这是另外一次,女主人找上门来刺的,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直直扎下去。 她叹了一口气,生怕死不了,扎完了,又补一刀。我家里人却跟我说,这是报应,是我自己造的孽,活该。 那个男人还是常常来看她,有一次过生日,她记起自己已经21岁了,他送了一对分量十足的金镯子,“咔嚓”一声戴在腕子上,象是锁犯人的铐子  

他 者 之 域(3)

——这个比喻真不好,她笑。 但是他不要小孩,他已经有够多的小孩,全是前世的冤孽,现世来讨债的。他要她避孕。 不过我很喜欢小孩,真的。她的脸上浮现一个苍白而谦卑的笑。 我喜欢小孩,李芬芳说,她想办法生了个儿子,是偷偷地怀上,象是还了个心愿,儿子象她,脾气拧,常常哭闹到深夜都不肯睡觉,大概是不适应城市那种闷热的气候。 而她在很长时间里,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这生活里只有她和这个孩子。他和孤单的她相依为命,她的世界里,也就只有这一点点希望了。看见孩子安静地熟睡时,她觉得,平安喜乐,那种平安喜乐抵过了曾有的凄凉和无助。 那个不喜欢孩子的男人来看她,看见的是一个身形凝重的女子,敞着怀在喂奶,虽然不复轻俏灵活,但是倒更象一个妻,一个母亲。 “那么,你打算过你的将来么?” “将来,”她显得局促不安,“我连现在都没有--怎么说将来?” 她迟疑地告诉我,前几天回家发现孩子丢了,她无法确认是怎样丢的,但她猜测和那个不喜欢孩子的那个男人有关。 她觉得报纸可以帮她的忙,因为以前报纸也帮过别人,自然就可以帮她。 说话的时候,她的声音一直微微颤着,低着头,我总觉得她不象李果私访过的那些女性,她比较诚实,没有更多虚设的辞藻来矫饰。 李芬芳这样的故事,到底写的不好,一路平铺直叙地写过来,无非存着一点点“了解之同情”。 老编审稿的时候说,说我写的一点情节都没有,“找孩子”,谁会愿意看这种东西,大家看报纸,总是有一定的阅读期待的。 我不知道他需要什么样的故事,峰回路转、回肠荡气,还是有刺激煽情的场面在里头。我知道“口述实录”这种玩艺在几家报纸的文艺副刊都有做,但只有中年男女的婚外情,e时代一夜情才受欢迎。 我很颓丧,但是还是要努力工作,老编让我去采访“二奶村”,还说,可以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写,要深刻。老编认真的皱起眉头,“那里的二奶都是香港、台湾人包的较多,文化层次比较低的那种。要写好不容易,我们要关注弱势群体。” 我想他更应该关心自己的身体。 我只好笑。 我觉得自己比较起来更象弱势群体。 我泡在“二奶村”一个星期昼伏日出,不过,我见进进出出的都象良家妇女,印象里应该是妖娆的类型偏偏很少,没有人穿紧身皮裙子或者将头发染作七彩擦黑色指甲油。中国以前是多妻制的,所以“二奶”的选择标准还是妻的标准,贤慧温顺的、得过且过的容忍,随遇而安。 并没有人愿意免费提供故事,而保安看我进出总是目光狐疑。 回到家,只好自己杜撰了一篇,讲了一下女主角沦落的身不由己,一切都是社会的错,逼良为娼,拜金主义对社会的危害,写得有血有泪,跟街头小报的格调非常靠拢。 老编看了以后说,写的不错,但是故事蛮老套的。 我笑说,老套的故事大家喜欢。 疲倦地想起李芬芳。李芬芳是真的,有质感的故事,不过,写出来会是什么样子,剥离了那些符合窥看的因素,会是什么样子。? 我靠在沙发上,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情形,她那低靡而喑哑的声音,以及那种渐渐呈现颓势的美丽。她的故事里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和隐忍、委屈。我甚至觉得她的痛楚放在偌大的城市里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孤单无依,含有太多的私隐性在里头,是无处可诉的真正的苦衷。 又是一个星期,李果从湖南老家回来了。 他和我看到的样子没有太大区别,因为日夜兼程赶回来微显憔悴。我听见他和老编在谈话,谈的是本市的新闻。 女子杀夫。 女 子 杀 夫 起因是她向和自己同居的男人追问自己孩子的下落,那个男人虐打她,将她推到墙上狠狠地用皮鞋底抽她,她忍无可忍竭力反抗,愤怒之下拿起水果刀一连捅了对方15刀,男人被刺中要害,最后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我突然站在门口问“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他们吃惊地看着我。 是了。 和我猜测的一样了。 在这个热带38度的城市,李芬芳的故事演变成一则骇人听闻的传奇。 这个故事是赤裸而恶劣的。 我还从其他的报纸上读到李芬芳的故事,她被夸大成一个艳俗而滛乱的的复仇者,要向亏欠她的城市复仇,好象索命的王桂英、霍小玉之流,在故事中还附有肇事者的照片,带着验明正身的味道。 照片中的李芬芳,脸色平静,有一双波光潋滟的眼睛。不少人看了说,这个女人蛮好看的,这种好看透露出有着红颜祸水的迹象,所谓“红颜”都是“命薄”的根源。 在照片下还写着一句话,她真的后悔了,这一次酿成惨剧是不知法学法的后果。 也许,她后悔的是方式的暴力,至少,如果用温和的方式,结局不会那么悲惨。 我记得最后一次。李芬芳没有和我面谈,她只是在电话里告诉我,她要找回自己的儿子,带儿子回老家,她要开间小餐馆,过好下半辈子。  

他 者 之 域(4)

她在那头幽幽地说,我的手工白菜馅饺子作的很好的,在寒冷的冬夜吃,会有一种从心底涌起的温暖与满足。你知道吗,有时侯我一个人做一大锅饺子,坐在一张大桌子前吃,倒不会觉着寂寞。 她说,可惜,小佳,你还没有机会尝尝呐。 我敷衍着,会有机会的。 最后,她踟蹰的问了我一句,“小佳,你会认为我是个坏女人吧。” 我记得自己这样回答她“不会,至少你是坦白、直接的”。 坏女人从不问这样的问题,也鲜有自道身世,如果要讲,故事总要编排的好一些,圆滑一些,显得都是别人的错,与己无干,而且她们也永远不会反省和忏悔。因为她们内心没有畏惧,也没有信仰。 而芬芳,至少在我看来,她矛盾、痛苦,也很善良。 老编开始记起我的那些采访手记,都是一手材料,我居然和一个真的杀人犯做了面对面的访谈,她的堕落是有迹可寻的。他告诉我“关键是你该怎样加工它们,——恐怕编排上还要再调整。。” 关于一个故事的几种说法,怎样编排才是最符合阅读的期待。我去翻看这几日的报章,发现评论这件杀夫案件的都是男性,他们微言大义、提纲挈领地从道德式微的角度说起,所用的词语是“耸人听闻”、“震撼”、“可悲”,呼吁着城市中此类现象不容忽视。 我坐在家里听我和李芬芳的对话录音。我听见自己干净的声音,有条不紊地问下去,而她那低靡而喑哑的声音时起时落。 有一句是这样的,“我连现在都没有,怎么说将来。” 听了很多遍。最后,是一阵沉默。我想起她简单的理想,是回到家乡,开一间自己的餐馆,做最可心最温暖的饺子。这种简单就是她想要的幸福吧。 但是,并没有兑现。 我走到凉台上,重新看看我所居住的城市,心里泛起的是那种陌生感。我看着下面走来走去的人的时候。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希望,以及很多被希望憧憬击得粉碎的伤感。 我知道我并不擅长描写这样的故事,城市充满了活色生香的诱惑,使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子渐渐往腐坏的路子上走,最后失了性命。那似乎更象小说,充满了曲折、不可预知的逆转。 我只好将我它们丢进碎纸机里,切得粉碎。 我们的城市,似乎容不下这样的故事。  

逝 爱(1)

文荻从家里搬出来,住在我这里。 我的房子不大,是租的,不过很干净。 房子里放着一张极大的红木圆桌,我的房东是广东人,对于饮食很注意吃饭时候一家团圆所以桌子选的大;但是我的床比较小,一个人睡的尺寸。 大概中国人的的“男女”是不可以象饮食那样大张旗鼓地宣扬。所以总是有问题发生通j、姘居、偷情……这些词都是因为遭到禁忌偷偷摸摸地进行而发明的。 文荻请了假,呆在家里,刚刚作过手术,脸上没有光泽,不过头发都扎起来,束成马尾状,穿着我的蓝色毛衣,牛仔裤,象学生的样子在客厅里晃荡。虽然她正常地饮食睡眠,但是我总是隐隐觉得不对,一开始我睡在沙发上,后来半夜听见响动,我跑进卧室,她坐在床沿上哭。脸肿肿的,眼皮涨起来,眼睛显得细而狭窄,有种怨怼的含义。 我梦见我的小孩了。她说。 你说什么? 我梦见她了,她对我说很冷,我就醒了。文荻清清楚楚地重复她的梦境。 我不喜欢梦魇,但是我觉得只是因为她的心境不好引起的。劝说她休息。 文荻最终没有睡着。 她说,不知道赵越怎么样。 赵越过的不错,车也换了,房子也换了。我叹气,一般来说我们认为是钱作怪,其实原因很复杂。我们抱在一起,小时候我们打架,但是晚上怕鬼所以抱在一起。 记得我们第一次到赵越家过年么?文荻仿佛记起来什么。 我想了一下,我知道她象起了什么。 那一年的新年,我和文荻一起去赵越家,以前没去过,赵越一直不是很积极,不过那一年,赵越说他的母亲要见文荻。 对于赵越我知道的不多,他是个沉默的人,但是很好玩,有点漫不经心,淡淡的,对什么都是那种样子。 那天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影子都是灰的显得旧,横横的肩人看着高上去高上去。文荻穿了一件蓝色的外套,简约的款式,是她花了4000块买的,小知识分子女性喜欢这样不张扬的奢侈,买了之后不断自我忏悔“这么贵,真是罪过。”那时我小不懂这样的衣服何以这么贵,彰显气质也不必如此,但是我的姐姐文荻是漂亮的。 我还在念高中,梳着一个圣女贞德式的盖子头,学校规定女生不可以披头散发,平时的校服难看死了,象丧服白煞煞的圈着土气的藏蓝色边,没有腰身。为了我的青春期我恨死这样的衣服。 过年的衣服是新的,妈妈说,新年要穿的好看一些。他们当我是小孩子,买了一件红色的大衣,圆圆的领子,大大的钮扣,袖子还翻上去两寸露着黑白相间的方格里子,显得土气和幼稚,不过在新年是喜气洋洋,红的没有节制,真好笑。 一路上我不停地问赵越,你们家好玩么。 赵越对着文荻说,你妹妹真是个孩子,就挂着玩、玩。 赵越的家屋子很大,显得干净,闻得到菜香,我们进厨房,一个女人在做饭,闲闲地倚着墙在摘菜,然后麻利地开始切。 赵越叫她妈。每个人的妈妈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母亲比较符合时间流逝的概念,应分地老了。而有些人是活在没有时间感的岁月里。 赵越的妈妈叫杜锦虹,很艳的名字,和人一样。她穿着黯红的对襟唐装,领子卡住纤细的颈,露着一点牙白,黑的裤子,水红的拖鞋上面用金线描着牡丹俗艳地绽放着,手指头伸出来干干净净,身上还有熏香。岁月在她身上是不起作用的,她的脸上没有笑只有客气看的出来客气和周到是必要的。 她叫我们坐,说自己还在准备菜。 文荻不好意思说,阿姨要帮忙么? 她斜睨了文荻一眼,我听赵越说过,你们家都是知识分子从小做事比较少是吧,让我来吧,你不会的--你们出去歇歇。 我们呆在客厅里,白天拉着窗帘,屋子是暗的,对面的墙上挂一把大的洒金扇子,上面一只孔雀托着华丽的大尾巴,旁边是无休无止的花,假的花不分季节全部开放。电视柜的旁边是大的照片,一个幽怨的女子对着镜头一笑,妖媚而无聊的笑,多半是被辜负的笑容。失魂落魄的笑容。 “我妈以前在剧团里唱青衣。这是她的剧照,演白娘子。”赵越解释。 电视的右边是一大瓶芍药,艳澄澄的,墙角的大花瓷瓶里插着新买的一大树桃花。 所有的东西都是旧的,象死了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透着激烈、虚假、不协调。 文荻坐在沙发上有些不安,想说什么,终于忍住没有说。 旧的沙发上摊着一本红楼梦,翻到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虐娇音」,看红楼梦的人总归是一心向着文化的,我把它放在一边觉得好笑,谁看,赵越是不看的,他好象向来就很鄙视这种儿女情长的的东西。 他的妈妈么?这么大年龄了。 我觉着滑稽。 文荻进厨房看她作菜,一条鱼身上划几刀、抹盐、洒上番茄、酸菜、姜片、葱,倒上酒、搁些油,然后放上去蒸。 她对她说,很快就好,你们去玩。 她出来,厨房是她的世界,她作不了主。 文荻坐在那里,赵越跟她说笑话,文荻有一搭没一搭。他就逗她揪她的耳朵,文荻却会回脸看看四周,好象周围有一双眼睛在看,沉默地监视着。  

逝 爱(2)

我想到白娘子的故事,被镇在雷峰塔下永远没有机会的一段爱情。大概漂亮的女人都是这样的际遇,所有的艳遇都是以失败告终。 晚饭很丰盛,杜锦虹笑着布菜,还喝了一点双蒸米酒,喝的双颊绯红,象屋角那一大树桃花,眼睛里泛着细浪。我不自然地低着头在吃一尾鱼,都是细细的刺,小心吃才不至于被刺到,在作客时不可以闹笑话。 杜锦虹的装束常常使我想到小人书上的名妓,香艳而不俗,不动声色地招摇,故作端方地放浪。 她的故事有头无尾,说来话长,我们静静地听。 最后的收梢,我看她把手搁在赵越的肩膀上说“赵越从来就很听话很懂事,我没有操心,不象他的爸爸,没有责任感,……”她太年轻,那么狎昵的态度会给人错觉。 文荻低下头。倒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赵越的爸爸跟了一个更加年轻的女孩跑路,杜锦虹一直抚养儿子成|人,她应该象所有的母亲一样发胖、眼睛混浊下去,她没有。她也没有再嫁,尽管有很多的男人喜欢她。她是不会再吃亏上当的。 我听见她鄙夷地扬起细长的眼睛说,男人都是这样,成年的男人都是阴险老谋深算的。 她只是顽强地和自己委屈求全的生命抗衡。斗争可以使人不懈堕。 她是台上的白素贞、秦香莲、王宝钏、蔡五娘、秋胡妻……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是擦身而过,继续在寒窑里守着被辜负的情感终老。 她斜睨了一下文荻“你的衣服好漂亮,很贵吧,听赵越说花了三千块……以后成家就知道钱的辛苦,现在年轻,不晓得,也是应该的。”文荻静静地坐着,看着她。 杜锦虹的眼神,一种怎样的眼神,我说不清。破碎、温柔、惆怅地看着赵越。至少那样的眼神我看的明白。 窗外有人开始放鞭炮,软红十丈,混着刺鼻的味道。 是新的一年了,也许一切没有改变,在杜锦虹这里时间是停滞的。 我跑到窗户边,看着街上的人隐隐地惆怅起来,我不喜欢这里,我巴不得马上回去。 我想,如果将来我的男朋友有着这样一个母亲,我会发疯,也许只能分手。她的爱出路太狭窄,最后放在了唯一的孩子身上,这样是不健康而恐怖的。但是赵越很明朗,至少看上去如此。 送我们回去的路上,赵越说话很少,文荻把手插进他的口袋里,爱娇地说“好冷啊,赵越。”他安静地将手也放进去,赵越有一双很大很温暖的手,常常和文荻比较大小长短,文荻的手在他的掌握里是细白而小的,象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他搂着她切切地说笑着。 我不知道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杜锦虹怎们样想。我想到她的眼神,破碎、惆怅、温柔的眼神。就是那样的眼神。 我拢紧了大衣觉得寒冷。 赵越问我“吃的饱么,凯荻?”我笑“很饱,你妈妈作的菜很好吃。” 我睡在床上,文荻问我“你今天高不高兴?”“我很好,”我问她“你打算嫁给赵越,是真的么?”“为什么不。”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不喜欢赵越的妈妈,他的妈妈看着不太正常。”“瞎说,她只是长期一个人带着孩子,心理比较寂寞而已。”“但愿如此。”我躺在床上,有些发呆,我还不习惯某一天失去文荻,我并不是讨厌赵越,但是我确实不喜欢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和我们的母亲不一样。细长眼睛里斜睨一切的风情,伶俐的眼风,对时间的痛恨。 我负气似地说“我希望你们好,不过……”“不过什么,傻气的孩子。”文荻认为我是杞人忧天。可怜的杞人。 我盖上背子,想到文荻就要离开我了,眼睛闭着,眼泪一路流下来流下来。我听见她说“好了,凯荻,又哭了,不要哭了……”后来文荻还是嫁给了赵越,她喜欢他,单纯的喜欢。 后来他们离异。 文荻说起旧事透着事后的清醒了“现在,我想起那一次的事情,我有一点明白。”赵越的妈妈听说是心脏病突发而死,其实不是的,她是自杀,用丝袜自缢--我觉得她是一个戏剧性的人,到现在我都这样看。她死的时候很安静,面如桃花,赵越半夜起床摸到冰凉的脚踝,分明是死了。 他的情绪一直不好,他很尊重母亲,她那么爱他,没有再嫁给别的男人。她的世界里不会再有别的人。 赵越说,有一次半夜起来,看见母亲在流泪,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流泪的样子很凄惶,她在摸他的头“友兰,不要走。”赵友兰是赵越父亲的名字。 他们应该是象的,连带外貌、性格、禀性。 遗传是可怕的。 我想,她说,友兰不要走。 她和他一起,用死亡的方式让他记得。永远不忘。 但是戏文里不是这样的,白素贞被救、秦香莲洗了冤屈、王宝钏封了诰命夫人、蔡五娘也从牛丞相女儿手里争取到她的丈夫……大家都会有好的结局,只要安时守分的等待。她等不得了,生命都是苦的,没有欢乐,连带最后一点也没有了,他们都要离开她。 她便只有死了。 我还记得她的衣服,那样诡异的艳丽,过了时。象寿衣或者戏服,都是不真实的,虚妄世界的装束。  

逝 爱(3)

文荻叹了口气。 我们都不要想了。是的,应该不想了。  

艳 影(1)

(一) 那天看电视,看到了丁如茵,我想她应该是四五十岁了。四十还是五十,却模糊起来。因为她的职业使得一切的真实性模糊起来。 丁如茵不是本名。 所有明星的本名都是庸俗可怕的,清纯的梁咏琪原名梁碧芝,妖娆的李汶叫李美琳……都是庸俗的平凡的,街上的阿三阿四都是这种名字。 丁如茵的名字是半个世纪之前。 她叫丁梅宝,祖籍上海,随母亲来到香港。她是横跨半个世纪的电影明星,四岁开始演艺生涯。 电视里采访她,穿着唐装,白色的上衣绣着一朵朵的大红的茶花,头发削的菲薄,染成暗暗的栗色,下巴还是尖俏的,有着少女时代的俏意。眼角有细纹,心平气和地老去,没有一点不平。双手放在黑黑的裤子上,细细的交叠着,安静的。时间就是这样线性流逝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报纸报导,她的家里是非常有钱的。报纸说的不可以相信,随便一个小明星在那个时代的宣传都是美丽纯洁、有灵气、有文化。最后看到的不过耳耳。 报纸说的不可靠。 她笑笑,没有,没有。调侃自己地笑着。 家里很不宽裕,很小出来作童星,没有什么可以羡慕,因为没有钱念书。不喜欢穿钉着珠子的衣服,因为我的母亲一开始的工作就是帮人家钉礼服上的珠子,每天钉,没有休止。所以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会出来演戏。 演戏为你带来什么。 名和利--不过想深一层,都是空的。开始我是作童星,片酬少,演的不过是别人的儿女,还有时要演父母双亡的孤儿;再大一些流行神怪片,演别人的师弟师妹,被抓起来关在山洞等着武刚高强的人来救我;后来兴歌舞片、青春片就学学唱歌跳舞,我学过舞蹈和钢琴,所以并不困难,搭配我的男生当时已经非常有演戏经验;后来是严肃一些的文艺片,台湾的比香港来得精致细腻我就去那里拍;后来是搞笑,这个时代的潮流变,人老了适应生存,就搞笑。 所有的潮流都是变的。(都说世事常变,变幻原是永恒。) 丁如茵是活的香港电影史。 最近还得到世界影展最佳女主角。演一个失业的女子,并且患上||乳|癌,切去半边ru房。我不喜欢这样绝对的题材,不过要承认她演的好。 里面的她,最后到公园坐在秋千上荡,脸上浮现着苍凉的表情,。 我们的生命有时不得不如此--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如此。 我看着最后的一场,戏里面显得苍老,象一个真正的患者。天暗下去,混沌起来她坐在公园里,凭吊着时间的流逝。 而电视访谈里丁如茵那样的打扮还是鲜艳的,不动声色地昭示着她曾有过的繁华,身材还是清瘦的,顽固地停留在过去年代的审美观上,玉女都是平胸,大花裙子,头发梳的极高极高,有时候,玉女没有艳星来得自由。 艳星在戏里和男人睡觉,大家看着,说最荤的笑话。下了戏,和生张熟李厮混也是合情合理的,不会有人对她们的放纵侧目。艳星的职业就是勾引、诱惑、厮混……走私不正当的爱情,激活蠢蠢欲动的心。 玉女是平面的,大家因为她的纯洁无邪爱她,但是不可以有肉体的牵连。 所以她们的影迷痛恨她戏里的男友,有一次签名会,大家走上去掐那个男影星,因为他吻了她,似乎那样的吻玷污了她,邪恶的危险的男人,头发梳的光烫,带着暧昧的笑和一些夹缠不清的情愫请求她的谅解。她们群体地恨他,恨他肆意耍弄的伎俩欺骗了她单纯的心。她在戏里痛苦地哭泣,窗外电闪雷鸣。 活出自己的意志和美丽和意志不是容易的事情。惯性地天真下去是可耻的,渐渐地纯真地越来越没有说服力。 于是决定念书。 现在也有明星出去念书,但是谁会相信。过气地就此下台,当红的陪富商消闲,有麻烦地躲避媒体追逐。 丁如茵的理由是原先年轻的时候没有时间和钱来念书。她的母亲认为当明星也是不错的,一开始是糊口,后来就是正业。念书是老了以后的消遣,一个著名的女人说人生常常是从七十岁开始的,丁如茵的七十显然还很遥远但是岁月都急管繁弦地过来了,江河日下。 丁如茵已经开始疲惫骤然地发觉青春的肤浅,开始有悒郁症的倾向,不和人说话,无缘无故地发脾气。最后一次发脾气是发现自己的枕头上有很多的头发,它们可以编成一个小小的同心结,烦恼的结。 她想自己快要秃顶,窗外的阳光强烈使她疯狂。 没有人了解她的焦虑。那时候的报纸已经开始有狗仔队的雏形,丁如茵几点吃饭几点喝茶几点拍戏几点约会全部写出来,娱乐大家作为谈资。 所有的人认为她是快乐的,彻底的快乐下去,就象她们银幕上看到的那么一回事,锦衣玉食宝马香车。银幕都是真的。投射人们对于现实的梦想,为了娱乐的关系,她们大多数相信自己看到的。 丁如茵在1978年去美国读书,并且几年后真的取得大众传媒的硕士学位。她的母亲没有给她钱,认为这样她就可以打消这样的念头,她偷偷跑掉。独自作飞机去美国,一开始为了挣到学费只有去唐人街登台筹款。不过那时候她在华人圈子里颇有名声,她在台上唱歌跳舞唱黄梅调、跳阿哥哥,不少人为之风魔。他们可以近距离看到心仪的偶像。  

艳 影(2)

那时候,他们和她们喜欢看她演的黛绿年华、十八姑娘一枝花……都是带些少不更事的甜蜜和忧郁。 她很美丽,显得没有什么心计,就象她所扮演过的角色,大家总为她担心,担心她的涉世不深和单纯。但是她总有自己的解决方式。机智的,理性的,和她演的傻乎乎的女孩子没有一点相似。 (二) 丁如茵坐在家里。1992年的夏天是热的,如茵需要安静。 现在不演戏,现在不,电话也不听。 除非是逸仙来找她。 逸仙和她年纪相若,逸仙在古装里总是演男子,不过比起胡子拉碴的男子要好,红楼梦说的好,男子都是泥作的,龌龊、肮脏、下流的。女子扮成男子,清俊秀气,没有蠢气,也没有se情的成分。 逸仙是她的梁兄、张生、柳梦梅、李后主、焦仲卿……多半是些温婉动人的君子,女性倾向的深情,现在的人不懂,以为是娘娘腔。逸仙的温柔,逸仙说台词的温柔,令人为之神伤为之风魔。 但她到底是女人,在现实里没有威胁性,所以她也有很多的女性影迷,她演的不过是女子心里的理想。所有的情爱都是复杂的需要牺牲来成就的,甚至是死亡,在戏里逸仙为情人相思成疾缠绵病榻,她们哭的那么利害,全部当了真。 其实都是假的,从戏文到电影,没有真的。虚构的东西最可爱,现实最残酷。 逸仙有一对剑眉,细而醒目的眼睛,眼角向上飞,是男子的倜傥不羁--放在女人的脸上不那么调和,但是换作男子,却有几分挑逗性的妩媚。逸仙永远是高而瘦的,象一棵删繁就简的树,喜欢穿着男性的裤子,直直的裤线,皮鞋,从下往上看,尽得风流。 那时候没有偏激的女性主义评论,现在学院派的女知识分子穿凿附会,她们说逸仙是最早的粤语电影时代的女性觉醒的典范。 如茵觉得好笑。这些无聊的论述是为她们前设的命题服务。漂亮的女性就是社会大众的玩偶、性幻想对象没有自觉没有头脑,不漂亮的成为妇女解放先驱,家庭妇女是受了奴役不自知的奴隶;杀夫的妻是因为受社会的迫害奋起反抗的觉醒者…… 这个混乱的世界! 如茵笑着想,这样的判断是因为逸仙瘦削的身材和狭长的脸永远有一种怨怼的风情,这种怨怼是坚决的,象共产主义者,对于未来有所期待,要推翻旧制度许找新生活。她演时装片只能演是生活在旧时代的怨女受家公家婆虐待的媳妇,被恶小姑冷嘲热讽的嫂嫂、新寡出来讨生活的中年女子、家道中落的小姐、脾气古怪的三姨太……逸仙没有甜美的笑,圆熟的声音,只有一种带有微微的厌倦的表情,有些勇敢地直视着镜头,带着审判的意味。 她的银幕爱情留给了如茵。古老的爱情。 如茵想,多么好,多么的相得益彰。她最喜欢梁祝,逸仙就象梁兄,傻气的痴憨的,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梁兄,以为自己可以主宰一切,象爱情象婚姻以及生命。 而命运是不可说的不可预测的。不是可以删改的剧本。 电影的末尾,坟墓裂开她们跳进去,以死殉情--死的那么浪漫美妙不可言述。 梁兄和英台化作蝴蝶,似乎所有的古典情感里男女之情并不以定情、幽合为终结,而要历经波折才能进一步发展、巩固、升华。 大概古来才子佳人,都要承受造化播弄,无可奈何。如果国秀国能,辄双双两两而子女成行,形影相守,味同嚼蜡。 死的当时得令,就成了美感。 那部片子,送去国外参展,连外国人也被唬到了,这样俊美的青年,原来是女子,不过真人的确是女子,穿着紫色的的旗袍上面浮着银丝钩出的串串涟漪,黑色的流苏耳坠子,弥漫着凤仙花的香味--神秘的东方味道,旗袍是国服顾不得有身材没身材,水蛇腰的女子原来是戏里的男子,迷幻的衣服包裹着雌雄莫变的本质。 低沉磁性的声音、中性的瘦削的身材和冷淡的表情。这是丁如茵可以记得的逸仙。 她的记忆沉溺在时间的河流里,没有方向感。 “逸仙”的名字也是雌雄同体,所指为女人,实际上她的拥有者是一个来自广东香山的革命先驱,我们习惯叫他“国父”。逸仙的冷淡疏理是那个年代的特例,因为她长的一点都不讨好。 于是只好孤芳自赏地寂寞着。 所有的寂寞者都成了先驱,成了先锋,成了烈士。 如茵继续坐在沙发上想着。 逸仙后来得了||乳|癌,将要面临切除半边ru房的局面。以前演戏最多是得癌,是不具体的,不是肺结核要吐血不是天花有一块块麻皮。死的很美丽也很含糊。不会象其他病症死亡的那么难看。导演最多要求脸上涂多一些粉,准备一些代替血浆的蜂蜜含在嘴里,说完一段台词就死。不影响仪容和情绪的死亡。 那样的作派似乎在调侃生命的无常与可笑。 但是逸仙跟她说,日子多么难捱,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我是朽木,最后只好烧了火化。 逸仙的脸还是老样子,狭长的,细细的眼睛,有些近视,模糊的时候还会淌泪,但是和情绪无关。带着眼镜,没有发胖,瘦瘦地坐在那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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